受委托,定于2022年09月29日上午9:00在浙江船舶交易市場交易大廳對以下標的進行無保留底價公開拍賣:
一、標的物:“浙海157”散貨船。船級:CCS;總長:166.8m;型寬:23.6m;型深:14.3m;總噸:15819;凈噸:8859;參考載貨量:26355t;空載排水量:5901.6t;主機型號:8PC2-6/2L型柴油機一臺;額定功率:4400KW;建造完工日期:2010年07月29日;建造地:浙江海豐造船有限公司。
二、起拍價:人民幣4635萬元,競買保證金:人民幣500萬元。
三、報名及看樣日期:即日起至2022年09月28日下午5時整。
四、其它詳細信息請登陸浙江產權交易信息網https://www.zjpse.com/、航運信息網http://www.csi.com.cn/查閱。
五、產權交易機構: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區望江東路332號望江國際中心4號樓18層;浙江船舶交易市場有限公司,舟山臨城翁山路555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六樓。
六、聯系電話及聯系人:18058087030 陳先生;18058087033 高先生;0580-2027516 葉女士;0571-87297331、13989847287何女士
監督電話:0580-8236367。
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浙江船舶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賣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0日
第一條 為規范船舶在線競拍行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護參加在線競拍活動的當事人和競買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船舶競拍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船舶在線競拍(以下簡稱在線競拍),適用于規范在線競拍的各項行為。競買人在參加動態報價活動之前,應對競拍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接受該項目材料中對受讓方的要求和相關條款,且線上報價后不得以不了解競拍標的為由予以反悔,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如有爭議,競買人可向組織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條 中國境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和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在線競拍公告中明確的資格條件,均可參與船舶在線競拍,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委托人提供拍品信息,包括視頻、圖片與文字介紹,由組織方整理后通過在線競拍系統上傳,僅供競買人參考,不構成對競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
委托人信息發布存在造假的,由委托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五條 競買人應當通過在線船舶競拍平臺注冊,參與船舶在線競拍活動。
競買人應當妥善保管好賬號及密碼,若有遺忘的,可通過在線競拍系統找回;若有泄露密碼的,應當及時登錄在線競拍系統修改密碼。
第六條 競買人在提交競買申請之前,應當仔細閱讀在線競拍公告、競拍船舶信息、在線競拍規則和其它相關文件,按要求登錄在線船舶競拍平臺,填報真實有效的相關信息。
第七條 競買人應當按競拍公告要求提交競買申請。競買申請應于競拍活動開始前提交。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進行聯合競買的,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報聯合競買各方的相關信息和各方的出資比例,并明確簽訂《聯合競買聲明》。
第八條 競買人應當以本人的身份,通過在線競拍系統報名支付保證金。每筆競拍保證金只對應一件拍品,同時競買多件拍品的,應當分別交納競拍保證金(特殊情況除外)。
在競拍開始前按規定提交報名所需材料及足額交納了競拍保證金(以保證金到達指定賬戶時間為準),且在拍船網完成報名并取得競拍號牌的競買人,獲得競買資格;競買人未按時提交報名材料或交納足額競拍保證金的,不能獲得競買資格。
第九條 船舶在線競拍以限時競價方式進行。取得競買資格的競買人可參與在線競拍,初次報價不得低于起拍價。出價以增價方式進行,每次加價幅度不得小于規定的加價幅度。
有保留價競拍,系統顯示“保留價:有”字樣;無保留價競拍,系統顯示“保留價:無”字樣。
第十條 競買人應當謹慎出價,出價一經提交,不得撤回。
第十一條 在線競拍時,交易系統以5分鐘為競價時限,如在5分鐘倒計時內有新的出價,就將倒計時重置為5分鐘。倒計時截止,交易系統將不再接受新的報價,并顯示出價記錄。
第十二條 在線競拍有競買人競價的,按下列規定確定標的物競得者(以下稱買受人):
(一)未設保留價的,出價最高者即為買受人;
(二)設有保留價的,出價最高且不低于保留價者為買受人;最高出價低于保留價的,競拍不成交。
在線競拍截止時,系統將自動關閉競價通道。
第十三條 競拍成交后,買受人必須當天以電郵或者傳真形式對競拍成交信息、出價記錄進行確認,并在競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持企業或個人有效證件到組織方處進行資格確認。審核無誤后,確認買受人并簽訂《競拍成交確認書》。因買受人原因無法簽訂《競拍成交確認書》的,不影響本次競拍結果。
因買受人提交虛假報名材料導致資格復審不通過,競價結果無效的或因買受人違約的,買受人須支付本人及委托人雙方的競拍服務費;再行競拍的價款低于本次成交金額的,買受人必須補足差額。
第十四條委托競拍合同簽訂起至競拍成交結束,競買人、買受人和委托方就是否成交,或者競拍成交后有關交易中止或終結等情形產生爭議,浙江船舶交易市場基于其獨立判斷,暫扣競拍保證金,直至根據爭議雙方和解協議、共同指令或生效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中裁決支付;之后就買受人及委托方的爭議問題,按買賣合同及其他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 余款(及其他費用)的支付根據《競拍成交確認書》等相關文件的要求,按期匯入指定賬戶。
第十六條 買受人持簽訂的《競拍成交確認書》,在約定的期限內與賣方簽訂《船舶買賣合同》,并辦理有關交易手續。
第十七條 買受人付清余款后應及時交接標的物,并自行辦理過戶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買受人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第十八條 標的物過戶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按現有法規、政策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九條 本次競拍活動計價貨幣為人民幣,競拍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不含買受人在競拍標的物交割、過戶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和稅費。
第二十條 競買人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競拍,不得操縱、壟斷競拍價格,嚴禁競買人惡意串標,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因競買人使用的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遺忘或者泄露密碼等原因不能正常登錄在線競拍系統進行申請、報價、競價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委托人及組織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線競拍活動不中止。
第二十二條 組織方根據法律規定有權在競拍開始前中止競拍或撤回競拍。
第二十三條 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在線競拍無法進行的,組織方有權中止或撤回競拍。
第二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導致網站服務異常、競拍活動中斷的,委托人及組織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之后由組織方發布補充公告并說明中斷事由,直到網站服務恢復正常后發布新的競拍公告,按新的競拍公告組織完成在線競拍。
第二十五條 本規則為船舶在線競拍交易通用規則,若與單個項目的公告、約定沖突,以單個項目的條款為準。
第二十六條 競拍公告、特別規定、技術狀況報告等內容同時采用中文和英文進行描述,如果兩種文字出現不符情況,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七條 優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于拍賣開始前向組織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明,經組織方確認資格后方可取得優先購買權參與競買,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對本標的物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八條 所有競價活動的時間均以在線競拍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由于競買人自身原因導致時間不符而未按時參與競價或因競買人自身的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影響正常競價,委托人和組織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規則內容由浙江船舶交易市場負責解釋。
一、船舶概況:“浙海157”散貨船。船級:CCS;總長:166.8m;型寬:23.6m;型深:14.3m;總噸:15819;凈噸:8859;參考載貨量:26355t;空載排水量:5901.6t;主機型號:8PC2-6/2L型柴油機一臺;額定功率:4400KW;建造完工日期:2010年07月29日;建造地:浙江海豐造船有限公司。
二、其他披露內容:
1.自掛牌起始日至掛牌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受讓意向方(競買人)并辦理線上競買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滿日下午5時(競買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4個人周期。
3.掛牌期滿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競買人,則該競買人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同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轉讓標的交易合同。
4.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合格競買人,則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9時在浙江船舶交易市場6樓交易大廳采用拍賣方式進行轉讓。拍賣成交后,受讓方必須當場與拍賣人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并于當日與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交易合同。
5.如有來自中高風險區的競買人因疫情管控原因無法參加現場拍賣的情形,則上述中高風險區的競買人可通過“拍船網”參與競拍,拍賣會將采用線下線上同步方式進行。拍賣成交后,受讓方必須當場與拍賣人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并于當日與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交易合同;中高風險區的受讓方,須在當天以電郵或者傳真形式對拍賣成交信息進行確認,并在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內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及交易合同。
6.如因疫情原因無法舉行現場拍賣會的,則通過“浙交匯”系統采用網絡動態報價方式進行轉讓,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交易合同。
7.轉讓方以現狀交船,不負責送船。
8.轉讓標的資產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不包括船舶剩余燃料)。
9.意向方可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場勘察,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
10.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狀接收、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11.以下內容摘自《評估報告》特別事項說明:
(一)2016年9月浙江海運集團公司與交銀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該船舶交由浙江海運集團公司承租經營,租期至2024年12月止。本次評估未考慮上述事項對評估結果的影響。
(二)由于該船舶目前船東為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為此出具了同意函。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同意:由浙江海運集團公司以其名義委托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其聯合體成員方,采取組織網絡競價或其他我國法律法規允許的公開競價交易方式出售本船舶,并為此目的,由浙江海運集團公司以其自己的名義與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簽署出售本船舶的相關文件并落實相關交船條件。
(三)本次評估價值為不包含增值稅價值。評估結果未考慮資產轉讓時可能需要應交納的相關稅費。
三、與轉讓方相關的其他條件:
1.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按照其報名項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至“浙交匯”平臺的存管銀行,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不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相關稅額由受讓方承擔。
3.標的移交地點:浙江省內港口安全錨地。移交方式:受讓方自提。轉讓方以現狀交船,不負責送船。意向方可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場勘察,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
4.受讓方須在支付全部交易款后,根據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提前1天的確切交船通知,與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在船舶所在錨地進行標的船舶交接工作,最早交船日期為全部交易價款付清后10個工作日內,最晚交船日期為全部交易價款付清后20個工作日內,標的資產的損毀、滅失等風險自此轉移至受讓方。逾期未完成交接,視為轉讓方已完成交易合同,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將隨時撤離在船船員,此后船舶產生一切費用和責任由受讓方承擔。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疫情防控、臺風、大于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以及不可抗力等造成受讓方不能按時交接,則時間相應順延。
5. 受讓方必須自行解決標的物的裝載、運輸工作,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標的物的裝載、分類、拆解、運輸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必須事前充分考慮裝載、運輸過程所需的各種成本費用及風險,受讓方應對裝載、運輸全過程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6.標的交接后受讓方不得使用原有船名、標識等原船舶標志符號。
7.船舶剩余燃潤料另行結算,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剩余燃潤料買賣的一般貨物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3%)。預計剩余:重油(120#)85噸左右,輕油(0#)15噸左右,主機系統油(4030)3.6 噸左右,副機系統油(4008)1.0 噸左右,液壓油(HM68)0.6 噸左右,齒輪油0.2噸。剩余數量以交船現場實際測量為準,油價均以轉讓方最后一次加油發票(含稅單價)結算。燃潤料價款由受讓方在交船當日一次性支付至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8.交接時受讓方應配備符合海事部門最低安全配員要求的船員接船,配合轉讓方船員及時在海事任解職系統順利解職離船完成交接工作。接船船員未到位轉讓方有權終止交接,此后船舶產生一切費用和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9.船舶交接前受讓方應提供船舶注銷所需要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受讓方船舶用途聲明等相關資料,資料需加蓋公章(受讓方為自然人需按手?。?。如受讓方不能及時按照海事部門要求提供資料導致船舶無法注銷,產生的后果由受讓方承擔。
10、原船舶所有人在簽署船舶交接確認書后的10個工作日內去辦理該船相關的所有船舶注銷手續,在未獲得該船的船舶注銷證書之前買受人不得將該船開動或移至其他海域。
11.船舶交接后受讓方應向海事部門報備并另行申請船舶錨地。受讓方獨立承擔交接后一切責任和義務。
四、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五、價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六、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延長4個周期。
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浙江船舶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賣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0日